
聘請流程
Step 1 : 了解與配對
讓我們先了解您的家庭需要、喜好及期望,再為你篩選合適傭工。
Step 2: 面試及聘請傭工
我們預先了解外傭的經驗、能力、個性及意向,再安排你們與傭工面試。
確定雙方意向後,簽署合約。
Step 3: 進入申請程序
我們將為您清晰、透明地交代每一個流程,令你不用操心。
雙方簽約後,我們會馬上開始申請程序:
領事館公證合約 (約1-2星期)
入境處批核 (約4-6星期)
領取簽證+安排到港 (菲 約2-3星期 / 印 約4-6星期)
Step 4: 外傭到埗與持續支援
外傭到埗,加入你們的家庭。這並不是我們服務的終點 ,我們將持續提供支緩及跟進
聘傭外傭條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或 ;
香港居民,持有公司機構合約證明僱主受聘於香港工作
年收入不可低於HK$180,000 或 ;
最近6個月銀行定期存款超過港幣$360,000
申請所需文件
入息證明:
每月入息HK$15,000(必須連續三個月) 或
最近期稅單(其年薪不可少於HK$180,000) 或
最近3個月之定期/活期存款副本(HK$360,000) 或
銀行月結正本 或
公司信正本
地址證明:
提供最近3個月內之水費單、電費單、煤氣費單、固網電話、上網費單或差餉單
僱主之家庭成員資料:
英文全名、關係、出生年份、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及
現時聘請傭工資料、香港身份證號碼、合約號碼、護照號碼
假期安排
外傭每星期可享用一天假期及勞工法定假期 (外傭做滿三個月可享有薪勞工法定假期)。如法定假期適逢是外傭的休息日,僱主須另作替補予外傭。當外傭為僱主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享有有薪年假。
若外傭因病請假就醫,僱主應給予適當安排。假如外傭生病,經註冊醫生診斷,發給病假最少連續四天或以上,根據勞工法例僱主須給予外傭有薪病假。有薪病假的計算方法 : 相等於外傭每日工資的五分之四。
終止合約
僱傭合約期為兩年,當合約即將屆滿時,僱主需預早跟外傭傾談續約事宜,以及計算外傭應有之有薪假期。如僱傭雙方選擇續約,僱主需支付外傭來回機票之費用;如不續約,僱主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外傭,另需付外傭返回原居地之單程機票費用。
根據勞工法例,若僱主或外傭欲解除僱傭合約,均需給予一個月通知期或一個月代通知金予對方。此外,僱主需提供單程機票給外傭返回原居地。
長期服務金
若外傭于同一僱主工作滿 5 年以上,遭解僱或不獲續約並非基於嚴重行為不當或裁員的原因或於在職期間死亡或由註冊中、西醫證明永久不適宜擔任現時的工作而提出辭職 僱主須支付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 : 最後一個月的 工資 x 2/3 x 年資。
僱主其他責任
外傭的僱傭合約有效期 2 年(不設試用期)。外傭必須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留宿,月薪不得少於HK$5,100,僱主必須提供免費膳食。若沒有膳食提供,僱主必須提供膳食津貼,每月不少於HK$1,236。
根據香港政府法例規定,僱主需於外傭到港當日替其購買勞工保險。另亦建議僱主替其外傭購買醫療保險,使外傭需在受聘期內提供免費醫療,包括支付門診、住院及牙科等診症費用,確保安心。
工作地點只限由僱主與外傭所訂明在合約上的地址工作。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均需替家傭購買返回當地的回程機票,包括海外聘請/本地聘請/自選聘請/終止合約/完結合約。對於續約家傭,僱主則需提供雙程機票給家傭(離港+到港)。此外,僱主需給予家傭每天HK$100津貼,作為離港車費及膳食津貼,性質跟當日家傭由原居地到港的情形一樣。
假如家傭不幸在港逝世,僱主需負責運送其遺體及遺物返國之一切費用。
以上只作參考用途,如需得到最新資訊及詳情 ,可向 勞工處 或 入境事務處 查詢,亦歡迎 聯絡我們
另可參考 由勞工處提供的 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